汽车运输纠纷与索赔是怎么样的
纠纷与索赔的解决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纠纷以致引起诉讼是常有的事,如一方面货主可能会因为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各种损失为由向承运人索赔,另一方面,承运人也可能会因为支付运费或其他应付款而向货主索赔,这些索赔并不一定都是因承运人的过失而引起的,要正确解决双方的纠纷不仅要找到真正的过失方,还要清楚承运人或托运人谁应对过失负责。其中不仅牵涉货物运输法,还往往涉及《合同法》等许多法律规范。1.争议解决的方法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及有关方在履行运输合同时,发生纠纷、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时,可依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天效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仲裁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做出裁决,且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具有当事人自愿、程序简便、不公审理、解决纠纷迅速及时等特点。因此,在世界各地成为当时人解决纠纷的重要方
仲裁又分为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临时仲裁是指无固定仲裁机构介入,而由当事人各方通过仲裁协议直接组织仲裁庭,并由其进行的仲裁。机构仲裁,又称制度仲裁,是指依照当事人双方的协议将争议交由指定的常设仲裁机构并依该机构所制定的现存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机构仲裁具有两大优势:一是其依据仲裁机构既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程序较为严格;二是其有现存的固定管理机构和合格可信的仲裁人员。机构仲裁已成为当前世界范围内的主要仲裁方式
我国现行仲裁制度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当事人双方自愿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从而排除了法院对此案的管辖权,仲裁裁决书自做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其与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方不履行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丁。
(2)诉讼
如双方未对纠纷的解决依法进行约定,或事后无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法,则可通过法院进行诉讼,该方法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各种运输纠纷可以按照我国的诉讼程序,由
方或双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根据适用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最后做出判决。当然,如果其某一方乃至双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则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进行上诉、申诉等。为了更好地处理运输类纠纷,我国设立了专门受理海事纠纷的海事法院,还颁布了专门适用于海事案件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铁路运输的纠纷在我国也有专门的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和管辖。
汽车运输纠纷与索赔是怎么样的,普通法院:在物流作业过程中,纠纷的原因不是在海运、铁路运输期间产生的般由普通法院管辖。
海事法院:物流作业过程中如果货损或货物灭失发生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
则根据相关法规应由海事法院管辖。
铁路法院:如果货损或货物灭失发生于铁路企业作业过程中,则应由铁路法院管辖。
汽车运输纠纷与索赔是怎么样的,仲裁和诉讼的区别在于:一是法院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仲裁则实行协议管辖,充分体现了仲裁活动的自愿性;二是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员,也不能超过管辖级别选择管辖法院,而仲裁活动的当事人既可以选择仲裁机构,还可以选择仲裁员;三是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除非当事人要求公开审理,诉讼则不同,其可实行公开审理;四是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而仲裁不得上诉,一裁即告终结。